关于动态调整省外返(抵)并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太原市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年第69号)
为进一步提升精准防控水平,不断优化疫情防控举措,更好应对省外疫情输入风险,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将省外返(抵)并人员疫情防控措施动态调整如下:
一、所有省外返(抵)并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途中加强个人防护,在交通场站(卡口)主动配合信息登记、三码查验(山西场所码、山西健康码和行程卡)、核酸检测、隔离转运等防疫措施。
二、14天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需提前2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进行报备。
三、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以及重点疫情地区(根据研判动态调整)旅居史的,实施“7+7+7”管控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分别于第1、2、3、5、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地市旅居史的,实施“7+3”管控措施,即7天居家或健康驿站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第1、3、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五、对无疫情地区旅居史的,在第一落点进行核酸检测,不再进行抗原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居家或在驻地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并在随后的2天中继续完成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解除健康监测。
六、对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的返(抵)并大学生,提供免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服务。
七、14天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需站外中转的,闭环转送至换乘车站;当天不能中转的,闭环转送至健康驿站或集中隔离场所。
八、在并期间要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共同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5月27日
原标题:《注意!太原调整省外返(抵)并人员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