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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国企用人制度迎来变革,招聘职位薪酬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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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省*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国资委、省国资运营公司通报国资监管体制改革情况,介绍国资国企改革重点。记者注意到,省属企业开展“六定”改革是今年的新亮点。我省国企逐步实现阳光招聘,并在人员选聘机制、薪酬分配机制等方面与市场全面接轨。

今年,省属企业改革发展重点聚焦九个方面发力:聚焦保值增值、聚焦深度转型、聚焦“一企一策”、聚焦“六定”改革、聚焦项目投资、聚焦“腾笼换鸟”、聚焦专业化重组、聚焦资本运作、聚焦风险防控。我省将引导国有资本朝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方向“进”,从非主业、竞争弱、无优势行业领域“退”,持续提升国有资本的影响力和带动力,为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锻造“超级引擎”。

“在省属企业探索实施‘六定’改革,属于山西首创。”省国资运营公司*委专职副书记、副董事长张宏永介绍说,“六定”指的是:定机构、定职数、定员额、定机制、定薪酬、定任期。定机构、定职数、定员额管的是总部机构和管理人员;定机制、定薪酬、定任期管的是用工“进、用、退”三个关键环节。

我省将重新制定岗位标准,合理控制人员编制和职数,推行“招聘制”“契约化”“任期制”“组阁制”等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在人员选聘机制、考核激励机制、薪酬分配机制等方面与市场全面接轨。同时,建立全省统一的市场化公开招聘机制和人才流动机制。

具体来看,定机制,解决人员入口随意、选聘过程不透明、人岗匹配度不高等突出问题,通过全面梳理和编制岗位任职标准,严格人员准入条件,搭建省属企业人才流动网络,建立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定薪酬,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收入与贡献不一致,干与不干一个样、薪酬与绩效不同步,干好干坏一个样、工资与效益不挂钩”问题。通过建立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引入薪酬对标机制等措施,增强省属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定任期,指的是推动董事任期制、经理层聘任(组阁)制、员工合同制“三制”改革,解决国企存在的“干部终身制、员工铁饭碗”顽疾,通过强化对董事、经理层聘任期、员工合同期履职情况和胜任能力的考核,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

我省力争通过三年达标、五年巩固、实现省属企业总部机构数量降低40%,管理职数压缩40%,经营层市场化招聘率达到50%,阳光招聘率达到%,任期考核兑现率%的目标。(记者何宝国)

来源: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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