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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年第41号)

关于加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疫情防控交通应急管理的通告

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杏花岭区、尖草坪区全区采取从严防控措施,严格车辆和人员出入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4月13日5:00起,杏花岭区、尖草坪区分别实施临时交通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车辆及人员只进不出。

二、在杏花岭区、尖草坪区边界主干道由公安部门设置交通管制卡口,边界其他道路由杏花岭区、尖草坪区分别负责管理。

对供水、供电、供气、市政管理、垃圾清运、流浪乞讨救助、殡葬服务等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在核验车辆证明、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效工作证件,落实测温、扫(验)码、戴口罩“三要素”,予以放行。

对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殊车辆予以放行。紧急就医等特殊情形的,由所在社区(村)负责提前联系医疗机构,安排专用车辆“点对点”接送,必要时由负责转运。

对参与疫情防控的物资运送、流调溯源、核酸采样、疫情防控、执法检查等车辆和人员,凭有效工作证件,落实测温、扫(验)码、戴口罩“三要素”后,予以放行。

三、杏花岭区、尖草坪区居民非必要不出区,区域内减少人员流动,禁止人员聚集。

四、非杏花岭区、尖草坪区居民非必要不进入杏花岭区、尖草坪区。

五、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强行通行的,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管控措施实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

太原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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