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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人警惕天上不会掉馅饼但可能会掉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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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涉养老诈骗案件时有发生,受骗老年人遭受财产和精神的双重侵害。今年4月,为期半年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启动,在此,通过以案释法,引导老年人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捂紧“钱袋子”,守护“夕阳红”。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周岁以上人口达2.64亿,占总人口的18.7%。老年人群体普遍存在养老需求,不法分子“有的放矢”,精准设计养老骗局。根据《年度全国涉及老年人案件情况研究》,老年人金融财产权益受侵害的刑事案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合并占比93.16%。

案例1.周某玲、谢某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周某玲为某老年产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雇佣谢某斌担任该公司营销团队主管并负责公司融资事宜。年7月至年10月,周某玲、谢某斌租用某风景区落雁岛荷香楼,用于建设养老院,通过散发传单、熟人介绍、参观考察、讲课动员等方式公开宣传,并承诺客户缴纳养老床位预订金可领取返利补贴,以此为诱饵,共计吸收余名老年投资者万元,造成实际损失万余元。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周某玲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谢某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案例2.内蒙古自治区涉养老集资诈骗案

年11月至年5月,被告人王孝凯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通过易享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众筹入股、免费养老、优惠购车、化解债务等名义,以支付高额利息回报和赠送产品、消费卡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宣传并非法集资3.62亿元,造成集资参与人直接损失1.07亿元。

被告人王孝凯借助媒体虚构成功企业家人设,注册多家皮包公司,对外炒作具有国企、央企背景,近期将上市,营造其商业模式“一本万利”的虚假景象,大肆进行非法集资活动。许多老年人在免费旅游、免费发礼物的诱惑下掉入王孝凯的骗局。在无法偿还本息情况下,被告人携款潜逃境外,后于年12月在澳门被抓获。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孝凯以集资诈骗罪、重婚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有何不同?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由表及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都具有非法集资的非法性、利诱性、社会性三大特征,本质区别在于,集资诈骗的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集资目的和用途不同:前罪集资目的是为了生产经营,后罪集资为了个人目的消费挥霍、偿还债务。当持续集资过程中拆东补西,以新还旧导致资金链断裂,行为人可能产生非法占有的目的,进而转变为集资诈骗罪。

2.集资后使用情况不同:前罪集资款项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资金。如果设立皮包公司,没有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空手套白狼则是典型的集资诈骗。

3.集资后偿还情况不同:前罪合同到期后积极偿还本息,后罪合同到期后全部或大部分款项未偿还,抽逃转移财产、携款潜逃、隐匿销毁账目等行为可推断为非法占有目的。

天上不会掉馅饼,但可能会掉陷阱。年化收益率明显不正常地高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项目”坑人概率极高,对方一旦资金链断裂,高额利息无法兑现,本金也难追回,老年朋友切不可相信“高额回报、稳赚不赔”。谨慎投资,警惕诈骗!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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