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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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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7号)

关于做好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全球疫情仍在高位流行,国内的疫情仍然呈局部散发和规模性聚集并存特征,特别是西安市出现了社区传播,疫情处于暴发期。元旦春节将至,人员流动增加,叠加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疫情传播风险始终存在。为切实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倡广大市民就地过节,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有病例报告但未调整风险等级的地市和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尤其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如确有特殊原因必须离并出省的人员,要经所在单位批准并向所在社区(村)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报告,自觉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口岸、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冷冻品集中监管总仓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三、在省外求学、出差、休假、务工、拟来并探亲等人员,返(抵)并前请提前掌握出发地、经停地疫情动态,提前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及单位报备个人行程安排及联系方式,也可委托亲属现场报备。返(抵)并后,自觉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医院就诊。

四、社区(村)要通过小区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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