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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大连市发现5例新冠肺炎确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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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

大连市发现5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

例无症状感染者

年11月30日,大连市发现例核酸检测结果异常。其中,在域外疫情地区来连人员排查中发现3例、在密切接触者排查中发现88例、在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17例、在社会面主动筛查中发现28例,市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结果阳性,医院隔离治疗,经专家诊断,5例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例为无症状感染者。我市已排查到的密切接触者均纳入管控,涉及外市人员信息已及时横转当地。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将“中山区海*广场街道五五路30号、沙河口区星海湾街道高尔基路号、沙河口区星海湾街道新华街号和号、沙河口区星海湾街道集贤街52号、沙河口区星海湾街道同泰街号和号、沙河口区星海湾街道胜利路号、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潘家街乔山工地宿舍(华侨果树农场平房)、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鹿港小镇6号楼1单元、金普新区站前街道运通再生资源交易市场B区10号、普兰店区丰荣街道谷泡社区于泊屯号、普兰店区丰荣街道久寿街-8号、普兰店区皮口街道府东街海仕华府小区8号楼1单元、9号楼2单元、普兰店区太平街道海湾社区渤海街北(街边烧烤)、普兰店区太平街道粉皮墙村李屯2-35号、普兰店区太平街道中心路三段号、普兰店区皮口街道府西街9号、普兰店区星台街道张屯村孙屯号”划定为高风险区,落实相应防控措施。同时,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号)等规定,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决定,自年12月1日0时起,将“金普新区拥*街道金地中央公园工地、金普新区拥*街道浅草旅馆、金普新区拥*街道柳岸新筑小区号3单元、金普新区光中街道花园小区号3单元、金普新区先进街道万科城F区1号”调整为低风险区,并实施相应防控措施。

上述病例在我市部分活动轨迹已于昨日由中山区、金普新区、普兰店区疾控中心发布,现将其他活动轨迹发布如下:

一、重点活动轨迹

11月24日至28日,中山区名仕国际公寓(五五路50号)。

11月26日至28日,西岗区聚英楼餐厅(沈阳路5号)。

11月24日,7时54分至8时09分、18时至18时15分,中山区新隆嘉超市(武昌街店)。

11月26日,12时44分至13时44分,甘井子区大华云璟栋2号电梯。14时59分至15时17分,甘井子区聚隆生鲜超市(华润二十四城D区玉池园30-6号)。15时40分至16时10分,西岗区新隆嘉供销超市(沈阳路店,长江路号)。

11月27日,8时11分至8时45分,春妮粥铺(玉池园店)。

11月28日,7时40分至10时40分,西岗区大连普蕙优选生鲜超市(新开路17号)。

二、其他活动轨迹

(一)地铁、公交

11月24日,地铁2号线(湾家站-中山广场站);地铁2号线(中山广场站-湾家站)。

11月25日,路公交车(湾家村站-中山广场站)。

11月26日,5路公交车(前关西站-后盐快轨站)、地铁3号线(后盐站-香炉礁站)。

(二)其他活动轨迹场所

11月24日、26号,甘井子区营城子农贸大市场。

11月25日、26日,沙河口区五羊泰平肉面馆(迎春街4号)。

11月26日、27日,沙河口区华益门窗(太原街48号)。

11月26日、28日,中山区新隆嘉供销超市(三八广场店);沙河口区太原街市场;甘井子区聚隆生鲜超市(华润二十四城D区玉池园30-6号)。

11月26日至28日,沙河口区熙悦汇(五一路明阳花园小区)。

11月24日,中山区新隆嘉超市(武昌街店)。

11月25日,中山区富丽华南山花园酒店;沙河口区沃尔玛购物广场(学苑店)、新隆嘉供销超市(新华街店)、解放广场劳务市场、广益川菜水煮鱼(高新店,数码路70号);甘井子区乐都汇购物中心(张前路号)负一层超市、米村拌饭(大连乐都汇店)、阳宇书店(辛吉街)、好又多超市(营泰路店)、维维综合超市(绘春街53号)、爱酪优可烘焙连锁(大连湾店)。

11月26日,中山区新隆嘉超市(寺儿沟店,鲁迅路号);西岗区双兴商城大菜市(兴业街9号)、新隆嘉供销超市(沈阳路店,长江路号);沙河口区新农合生鲜超市(太原街店)、新隆嘉供销超市(新华街店)、晓雷超市(五四路号)、乐惠平价超市(同泰街店)。

11月27日,中山区金太阳海鲜烧烤店(中山广场店);沙河口区大连一方城堡豪华精选酒店、大连春柳五金机电城、鑫运商店(太原街店)、吉时便利店(迎春街4号);甘井子区春妮粥铺(玉池园店)、喜相逢饭店(中海凤凰熙岸北,虹城路与牧川路交叉口西北米)。

11月28日,中山区中心裕景塔2一楼大厅、休斯顿公寓E座一楼大厅;西岗区凯旋商城地下一层、大连普蕙优选生鲜超市(新开路17号)、振富大厦一楼大厅;甘井子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泡崖支行)。

请有以上“重点活动轨迹”和各级疾控机构发布的紧急寻人活动轨迹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社区(村)做好相应分类管控措施。请有“其他活动轨迹”的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并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自觉履行个人防疫责任,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大疫指发〔〕69号)要求,配合落实公共场所扫码和查验核酸、“愿检尽检”等各项防控要求。特别是域外来(返)连人员,来连前务必提前主动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连时在入连交通场站及公路卡口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进行“落地即检”,并配合落实分类管控措施。对于未依法依规履行防疫义务,未落实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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