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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全市治理今后一律禁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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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根据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最新要求,11月20日至12月10日,全市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在此期间,我市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流通领域等,依法依规禁止或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并规范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

今后,我市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全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要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全市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全市范围星级宾馆、酒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邮*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还要降低不可降解塑料胶带的使用量。

写字楼、机场、车站等场所要放置塑料类可回收物的分类收集设施。电商外卖平台、环卫部门、回收企业要在重点区域投放用于收集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物品的回收设施。

重点用膜地区废旧农膜要实现回收利用,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要及时清理。

太原晚报记者郜蓉孙耀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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