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综合行*执法体制改革的相关精神,加强执法人员配备、优化执法人员结构、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35号)和我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按照《关于综合行*执法队伍补充执法人员的通知》(并编函字〔〕1号)要求,为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执法队等6支综合行*执法队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8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年太原市综合行*执法队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3月17日至年3月16日期间出生)。
2.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部门认可。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非定向生、委培生的毕业证及学位证须在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
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3.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
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设置)。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4.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山西籍高校毕业生退役*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人。
2.在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纪、*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9.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规定的服役、试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有明确规定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下列网站发布: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