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针对疫情防控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多措并举、强化管理和维护保养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心、放心乘梯。
一是做好电梯巡查维保工作。医院、车站、地铁等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电梯使用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及时排查处理异常情况。电梯维保单位应结合电梯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基础上,视情况适当调整或延长现场维保周期,可通过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实施在线实时检查维护,或者通过视频等信息化手段进行远程检查维护。
二是做好电梯应急救援工作。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要做好人员值班值守,确保应急对讲和电话畅通,做到及时应急救援。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要加强协调和调度,及时处置电梯困人等突发情况。在实行分区管控的区域,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需要协调相关部门,报备电梯应急救援人员、车辆等信息,保障救援人员和车辆通行。同时,应急救援人员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三是做好电梯清洁消杀工作。电梯使用单位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定期组织对电梯清洁和消*,重点要做好电梯侯梯厅、轿厢、按钮、自动扶梯扶手、乘客密集区域及电梯易接触部件的通风、清洁和消*工作。
四是做好电梯检验检测工作。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要增强责任意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认真科学做好检验(检测)准备,合理安排检验检测时间,完善人员防护,做好与使用单位的工作衔接,在遵循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科学规范完成检验(检测)工作,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五是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要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向员工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员工疫情防控意识。电梯应急救援人员、维修人员工作期间应落实个人防护措施,自觉主动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等防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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