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年第号)
关于交城县初筛阳性感染者在我市活动轨迹的通告
接交城县协查通报,10月27日该县在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核酸筛查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感染者,女性,该阳性感染者10月25医院就医。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其10月25日在并期间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6:00左右,拼车从交医院就诊;
8:10左右,医院南门,进入门诊大厅后通过扶梯前往门诊三楼,到三楼产科门诊旁卫生间;
8:15—9:08,三楼眼科候诊就诊;
9:08—9:28,一楼门诊药房2号窗口排队取药,检验科采血大厅采血;
9:28—9:43,三楼眼科12号诊室处置;
9:43—9:50,一楼检验科采血大厅3号窗口采血;
9:50—10:33,一楼东扶梯候诊区休息;
10:34—11:05,二楼便利店购物;
11:06—14:21,二楼内分泌科诊室候诊区休息,12:35—12:41期间曾到卫生间;
14:22—14:25,一楼检验科自助机取化验单;
14:26—15:29,二楼内分泌科诊室候诊就诊;
15:30—15:55,一楼儿科诊室旁卫生间,后在门诊大厅打电话;
15:58,医院。
16:11—16:15,万民药房(医院西门对面),后在路边候车;
16:48—17:15,两次到中国移动店购物,后在路边候车;
18:15—18:27,美特好超市(医院西门对面)购物,后在路边候车;
19:00左右,乘车前往交城县;
20:11,途中在清徐县长盛便利店(国道南段)购物。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或属地疫情防控办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对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持续做好个人日常防护,按要求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0月27日
来源:太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