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晚,我市男子郭某与朋友相聚畅饮,没想到次日中午驾车时发生事故,经检测仍属于饮酒后驾驶。年1月6日,交警小店一大队通报了相关情况,提醒大家注意此类情况。
1月5日中午12时许,电子街长治路口东向西方向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交警小店一大队三中队民警现场处置时,闻到当事人之一的郭某身上有浓重的酒味。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郭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66.4毫克酒精,属于饮酒后驾车。
郭某懊恼地说,自己前一天晚上与朋友聚会喝了不少酒,心想着睡一夜就没啥问题了,没想到血液酒精含量依然这么高。
最终,交警对郭某作出罚款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民警提醒大家,年终岁尾,聚会较多,以酒助兴,无可厚非,但个体对酒精的代谢速度不同,如头一天大量饮酒,次日最好不要开车。记者张晋峰通讯员刘海君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