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律事务助理招录公告
根据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事务助理岗位需求情况,经院批准,委托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录20名劳务派遣制法律事务助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招录原则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德才兼备的原则实施本次招聘工作。
二
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治素养,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积极向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热爱法律工作;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能力素质,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具有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学历,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者不限专业。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身上有纹身的。
(7)存在其它不宜从事本工作情形的。
三
招录程序
1
报名
报名时间: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节假日正常报名)。
报名地点:山西众创源人才市场(山西众创源人才市场属于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旗下的人才市场)
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