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太原日报」
9月8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时,公积金中心通过共享平台调取信息,实现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据介绍,省内其他城市的缴存职工因工作变动调入本市,或者在本市再就业且已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开户正常缴存的,可以按照《太原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定》《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有关*策的通知》等规定的条件,将原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资金及信息,转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发起转入业务时,无需再向原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本人的缴存单位名称、账户号码等信息;公积金中心将通过共享平台,主动调取相关信息,及时将申请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资金及信息,转入我市公积金中心,实现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随人走,钱随账走”。目前,该项业务已经同步移植至公积金中心“手机公积金”APP,缴存职工可以自助申请,在线办理。
此外,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可在线上办理。单位缴存信息变更,可由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专管员登录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在线自助变更缴存比例、基数,法定代表人姓名、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单位地址、电子邮箱、邮编、发薪日等基本信息;个人缴存信息变更,缴存职工本人可以通过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公积金”APP,在线自助变更职业、邮*编码、家庭地址、家庭月收入、学历、固定电话号码、手机号码、婚姻状况、所属部门等信息。记者贺娟芳李静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