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今年是中国共产*成立周年。市委决定,表彰一批全市优秀共产*员、全市优秀*务工作者和全市先进基层*组织。根据评选表彰工作安排,在各县(市、区)委、市直各工(*)委、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提出推荐对象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审核、遴选研究、征求意见,确定了名全市优秀共产*员(含拟追授1人)、名全市优秀*务工作者、个全市先进基层*组织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6月15日至6月21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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