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记者从太原市疫情防控办获悉,为坚决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全面做好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及餐饮服务企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太原市疫情防控办研究制定了《太原市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及餐饮服务企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导则(试行)》,并报请山西省疫情防控办审核批复后印发。《导则》从落实主体责任、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健康管理、强化食品管理、做好采样检测、规范环境消杀六个方面对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及餐饮服务企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提出明确的标准和要求。
落实主体责任方面
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要指定专人负责,配齐食品安全管理员、体温检测员和清洁消*员,精准施策,精准防控,通过人员健康监测、环境卫生管理、全日制保洁、分类卫生管理等20项措施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各项防控工作。
餐饮服务企业要加强人员健康监测,保持场所通风,推行公筷公勺和分餐制度,加强对食品采购的管理和应急处置。
履行监管责任方面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联防联控机制部门职责和作用,进一步明确“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强化**一把手抓防控、单位法定代表人抓防控的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要执行好定期和不定期抽检制度,加强对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及餐饮服务企业监督管理;
商务部门要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督促指导企业做好设施改造;
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及餐饮服务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技术指导;
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屠宰场所(含冷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
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物流企业运输环节、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
邮*管理部门要加强快递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邮件、快件的外包装消*管理;
海关要做好口岸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工作。
加强健康管理方面
以进口水产品为重点,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免费定期新冠病*核酸检测,检测周期为14天,对接触已发生疫情市场产品的从业人员每7天检测一次,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
卫生健康、商务、邮*管理等部门,每周抽取一定数量的外卖、快递等特定服务行业工作人员进行新冠病*核酸检测。
从业人员上岗前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和手卫生,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报告,并及时就医。
强化食品管理方面
市场开办者要督促场内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溯源管理制度,完善肉类、水产品质量全链条追溯体系,禁止采购、销售来源不明、无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要分类管理,生熟分开,货款分开。加工制作要符合要求,尤其在处理生肉、水产品、冷冻等食品时应格外小心,避免交叉污染。
加工场所要清洁卫生,贮存防止交叉污染。保持冰箱(柜)卫生,定期清理冰箱(柜)内部。设置废弃物容器,废弃物应及时清除。
做好采样检测方面
加大对食品检测工作支持力度,从检测人员、经费和物资等方面给予保障,实行常态化定期和不定期抽检制度。
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发改(粮食)、规划和自然资源(林草)、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配合,加强水产品的抽查力度,强化冷链食品新冠病*核酸检测工作。
开展不定期新冠病*主动监测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疫情监测,及早发现报告疫情苗头和燃点,进一步落实疫情监测多点触发机制,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监测和市场、实验室检测的工作。
规范环境消杀方面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冠肺炎流行期间消*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89号)要求,做到科学消*、精准消*,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定期对垃圾桶等垃圾盛放容器、抹布、拖布等卫生清洁器具以及销售摊位的台面、砧板用具、刀具等进行消*处理,及时清理冰箱、冷藏箱卫生,冷藏车、运输车辆要及时对车辆内部和把手等接触部位进行消*。
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加强通风,消*产品不可超范围使用。
(记者曹秀娟)
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