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机关败诉率上升
今日,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去年全省行*审判案件中,行*机关败诉率为43.7%,同比上升明显。败诉原因主要是程序意识不强。2011年,山西各级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案件1622件,结案1553件,结案率达95.7%,行*机关败诉率为43.7%,同比上升明显。山西高院认为,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行*机关在作出行*行为时认定事实不清,掌握证据不足。这种情形主要集中在行*登记、行*处罚、行*确认和行*许可等案件中。普遍原因是程序意识不强:一是不履行告知义务,部分行*机关在作出行*许可决定前,未依法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二是部分行*机关在作出行*处罚时未按规定告知行*相对人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在作出行*处罚决定后,不告知行*相对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内容等。三是部分行*机关简化了一些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