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年第号)
关于有序解除小店区临时静默管理的通告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坚持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共同努力下,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经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基本实现社会面清零的小店区,从11月29日5时起,有序解除临时静默管理。
解除静默管理后,要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实施更加高效、精准的管控措施,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
1、严格出入区域管理。对解除静默管控区域和未解除静默管控区域的边界加强管理,非必要不跨区流动,跨区流动需持有效证明或通行证。城区内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均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2、加强核酸检测和防疫检查。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一天一检”,广大居民“三天一检”。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环境通风消毒等防疫要求。
、加强基本生活保障。药店正常开放,继续做好“一退两抗”药品实名销售登记;农贸市场、蔬菜水果店、便利店等基本民生服务场所限流开放。民生保障、物资保供从业人员保持“两点一线”管理措施。
4、有序恢复区域内生产生活秩序。饭店有序开放,暂不提供堂食;开放式景区景点限流开放;非必要场所暂不开放。企业严格执行复工报备程序,符合管理条件的工业企业、重点项目、建筑工地,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可闭环建设和生产经营。社会车辆本区域内正常通行。
5、加强个人防护。请广大市民增强风险意识,积极主动、自觉配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共同创建无疫环境,为维护我市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做出积极贡献。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1月29日
太原迎泽区实施过渡期管控措施根据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年第号通告要求,为有效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分析研判,迎泽区有序解除临时静默管理起至全市全面解除临时静默管理期间,实施过渡期管控措施。11月28日,太原市迎泽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如下:
一、解除范围
辖区内除高风险区和防外溢临时管控区外的其他区域。
高风险区和防外溢临时管控区,具体名单如下:
迎泽街道(个):青年东街10号南巷铁路宿舍1单元、青年路5号五中家属院1号楼1单元、青年路号湖滨丽景1号楼1单元。
桥东街道(1个):双塔东街2号电建宿舍2单元。
文庙街道(个):五龙口街黑土巷铁路宿舍东区10号楼1单元、五龙口街号山西传媒学院宿舍6号楼单元、上马街89号文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庙前街道(个):庙前街15号地税宿舍南楼单元、海边街1号、解放路7号2单元。
柳巷街道(2个):五一路5号铁通公司、云路街8号院。
老军营街道(1个):南内环街号老军营小区外西区1号楼单元。
郝庄镇(2个):朝阳街育阳小区东区1号楼5单元、朝阳街北一巷5号太行雅苑5单元。
以上名单将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管控规定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管控要求
1、高风险区和防外溢临时管控区继续实行全封闭管理,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每天一次核酸检测。红码、黄码人员及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已纳入管控的重点人员,严格按规定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2、解除临时静默管理区域要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管控规定,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持续抓好社会面动态清零,做到解封不解防、放开不放松。辖区各类人员要按照社区(村)提示,有序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
三、注意事项
1、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居民小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验证、戴口罩”疫情防控“四要素”。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少聚集、少聚会、少聚餐、勤洗手、常通风。
2、所有人员要在辖区范围内有序流动,非必要不前往高风险区域或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
、商超、各类门店商铺等经营性场所要严格落实“四要素”查验、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各类从业人员到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4、餐饮企业在提供无接触送餐和自取服务时,避免出现多人长时间店内等餐情况。
5、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聚集性活动,坚决做到“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6、返(抵)并人员请提前登录支付宝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