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21日,四川省泸州市报告本土确诊病例3例。2月20日-21日,四川省成都市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0例。2月21日-22日12时,湖北省武汉市报告本土阳性病例14例,其中13人参加过某化妆品公司培训班,1人为密切接触者。2月22日,北京新增4例、青岛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均为在武汉参加某化妆品公司培训班的人员及家属。为严密防范疫情输入风险,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健康安全,太原市疫情防控办紧急提示:
一、自2月4日以来有四川省成都市,2月16日以来有四川省泸州市,2月7日以来有湖北省武汉市(特别是2月18—20日参加武汉市如新化妆品公司员工培训或与培训有关的人员),2月20日以来有北京市海淀区、西城区、丰台区,2月21日以来有山东省青岛市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告,各社区(村)、单位要对本辖区、单位的人员立即开展主动摸排,并落实管控措施。
二、对2月6日以来四川省成都市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实施“14+5”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成都市中风险区所在的高新区、温江区、天府新区、金牛区、金堂县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一律实施“14+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东湖高新区、武昌区、洪山区、汉阳区、硚口区,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西城区展览路街道、丰台区卢沟桥街道和东高地街道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实施“7+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分别于第1、4、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其他有疫情地市低风险区的返(抵)并人员,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并后48小时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关地区如风险等级有调整,按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三、各公路交通防疫检查站点和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场站要落实“第一落点”管控责任,严格执行测温验码,对有省外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在第一落点的核酸检测点进行采样检测,并落实检疫信息登记。
四、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返并前提前了解目的地防控政策,按要求做好有关准备,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在外出和日常生活中主动做好防护,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
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群众,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请到就近的接种门诊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完成全程接种后满半年尽快接种加强针。
六、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年2月22日来源:太原发布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