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省统计局、省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发布年山西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数据显示,我省年年底常住人口为.22万人,比上年增加10.88万人;太原市.19万人。据介绍,本次人口抽样调查,按照分层、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在全省11个市、个县(市、区)抽取了个乡(镇、街道),个村(居)委会,个调查小区,调查登记常住人口70.57万人。调查的标准时间为年11月1日零时。
根据抽样调查,全省人口出生率为9.12‰,比上年下降0.51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为5.85‰,比上年上升0.53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27‰,比上年下降1.04个千分点。根据抽样调查推算,人口的分布方面,全省各市年年底常住人口分布如下:太原市.19万人,大同市.30万人,阳泉市.75万人,长治市.81万人,晋城市.30万人,朔州市.45万人,晋中市.95万人,运城市.26万人,忻州市.28万人,临汾市.84万人,吕梁市.09万人。
人口的年龄构成方面,全省常住人口中0岁到14岁人口为.3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5.67%;15岁到64岁人口为.70万人,占常住人口的73.36%(其中:15-59岁人口为.90万人,占常住人口的66.53%);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0.97%。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1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6.76%。
人口的性别构成方面,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80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0.89%;女性为.4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9.11%,男女性别比(女=)为.62。
家庭户人口方面,全省共有家庭户.86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98.99%,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为2.82人。此外,根据抽样调查推算,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9.5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0.45%。
来源:太原晚报、太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