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
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
太原公积金缴存职工
如在省内有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以通过太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app
办理申请还月供业务。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接入山西省住房公积金数据互联共享平台,该中心缴存职工在省内其他设区市如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担保和无全额冻结、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完整准确,持有有效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可以通过下载该中心“手机公积金APP”自助申请办理。
同时,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借款人。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范围包括已经接入山西省住房公积金数据互联共享平台的大同、忻州、朔州、阳泉、晋中、晋城、临汾、长治、运城、省直机关分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悉,申请办理该业务还需要符合《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及其他相关*策的规定。
采写: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张磊
编辑:山西晚报全媒体编辑杨阳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