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省医保局发布消息,我省再次下调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核酸检测价格。其中,单人单检价格由原每人次50元降至每人次30元,加上检测试剂总费用不超过40元;10人混检和5人混检价格统一降至每人次10元,混检项目含核酸检测试剂,适用于“愿检尽检”的大人群样本筛查。12月1日起执行新价格。
//新价格公立医疗机构按有关要求实施混合检测时,5人混检价格由原每人次25元降至每人次10元;10人混检价格由原每人次15元降至每人次10元。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定价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体现保本微利。
//新价格属于“应检尽检”的,按规定采用多人混检;属于“愿检尽检”且检测机构单日检测人数较多的,可以应用多人混检,也可以按单人单检方式检测并计费。对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等高风险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严格落实单人单检。
//新价格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要设置专门窗口,开辟独立区域,优化内部管理流程,采取电子化、信息化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推送服务。针对不以疾病诊疗为目的的新冠病*核酸检测,即单纯核酸检测,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含方便门诊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收取的一般诊疗费)。
来源: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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