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对民办初中招生对象规定有三项:
1、具有本市户籍和本市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2、符合规定条件、具有本市小学学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3、没有本市户籍,但已在本市民办小学就读、具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和具有本省其他市户籍、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只能参加具备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招生范围1、不具备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学校,应面向本市行*区域招生;具备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学校,应主要面向本市行*区域招生。需要面向全省招生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也可适当面向本省内其他市招生,但面向本省其他市招生人数(不含已在本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30%。
2、民办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小学学籍的学生。各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班容量要严格控制在50人之内,并提倡实行小班化教学。网上报名年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系统与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要实现有效对接。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开始前,市、县两级教育行*部门和各小学、民办初中学校要向小学毕业生及家长做好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策解答和网上报名办法咨询等服务工作。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太原教育门户网站进行。网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