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宋墓中的铭文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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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现
近日,
太原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公布了一项考古新发现:
年10月,
阳曲县在“三馆一院”建设项目施工时
发现一座宋墓。
从墓中铭文砖的内容可知,
该墓葬建造于元祐五年,
比宋代建筑规范丛书《营造法式》的颁布时间还要早,
对于研究《营造法式》施行前的建筑模式
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墓葬位置图
该墓葬位于阳曲县省道与双阳路交叉口东南角,“三馆一院”院内西北角。在施工中被发现后,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和太原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对这座古墓葬进行了抢救性发掘。
该墓为仿木结构砖雕壁画墓,坐北朝南,由墓道、封门、甬道、墓室四部分组成。其中,墓室为圆形土圹内砖砌墓室,平面呈六边形,顶部作叠涩攒尖状。墓壁皆用条砖错缝平铺,并从高1.2米处叠涩内收起券。墓室底部用方砖平铺,单独砌筑。墓壁六面皆残留有少许白灰面,其上部有砖雕斗拱、椽檐、滴水等建筑构件,其中斗拱表面通体施红彩。从残留的线条看,拱眼壁之间应施有彩绘壁画,但已完全脱落。
▲墓葬平剖面图
墓室内除部分土块上可见铜锈迹外,未发现其他随葬品。唯一可以提供墓葬信息的是一块铭文砖,根据砖的内容可知,墓主人姓萧,该墓葬建造于北宋元祐五年,即年。
《营造法式》于北宋崇宁二年(年)刊布,是我国第一部由统治阶级颁布印刷,关于古代建筑设计、建造制度的书籍,可以说是一部宋代的建筑设计资料集与建筑规范丛书。自《营造法式》颁布施行后,北宋的建筑在设计、规范、工程技术等方面开始有了严格的施工标准,而该墓的建造在此之前,这对于研究《营造法式》施行前的建筑模式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也给同时期的宋代砖雕墓葬的年代判定提供了时间标尺。
▲《营造法式》(陶本)大木作制造图样之一
另外,通过铭文砖中记载的“丙穴为尊次壬穴次甲穴次乙穴”墓葬穴位及下葬顺序可以看出,该墓使用的标准是五音昭穆葬。根据《地理新书》中的记载可以理解为,首先根据姓氏所属之五音,确定祖穴(尊穴)位置,然后按照左昭右穆的顺序将其它墓依次葬入。
该墓葬的发掘既增加了太原地区宋代墓葬的研究材料,也丰富了人们对山西宋代墓葬制度的认识,还有助于进一步了解宋代建筑的构造方式及社会风俗习惯。
《营造法式》是什么?
《营造法式》为宋代建筑设计资料集与建筑规范丛书,于北宋崇宁二年(年)出版,作者李诫。
▲《营造法式》
《营造法式》的前身为《元祐法式》于元祐六年()编成,没有确定的模数,无法确定用工用料,对建筑设计、施工的规定也比较不明确。
绍圣四年(年),一名叫李诫的北宋建筑师,奉旨重新编修。李诫(年-年),字明仲,郑州管城县(今河南新郑)人,领旨编书的时候还是监丞,后来升为少监,最后升为监(监丞、少监、监都是掌管宫室建筑的古代官职)。
▲李诫画像
《营造法式》于北宋崇宁二年(年)正式出版,但是它颁行不久,北宋就灭亡了。现存的《营造法式》在宋、清两代进行过刊印,因为是官方出版所以研究价值很高,封建时期的工匠们都会以书上的标准为准。
书中有句话:“构屋之制,以材为祖。”“材”是一个标准尺寸单位,相当于模数。中国在12世纪就已经开始使用模数制度进行房屋建造。在《营造法式》中,详细记载了六种彩画制度的制作工艺。绘制在斗、栱、梁、柱之上,五彩遍装,华丽至极。从中我们能看到木构建筑在宋朝已经达到了一个很高的程度。
▲大木作制度图样一
《营造法式》全书一共分三十四卷,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卷一、二,总释和总例,名词解释。对文中所出现的各种建筑物及构件的名称、条例、术语做一个规范的诠释。
第二部分从卷三卷至卷十五,各作制度,是全书的核心部分,包括了十三个工种。最重要的是大木作和小木作。
卷三壕寨制度、石作;包括场地平整、基础、柱础、台阶、长堤排水等建筑基础各项制度。
卷四、五大木作制度;包括建筑模数、梁架结构、屋顶各构件、斗栱等各结构构件制度。
卷六至十一小木作制度;包括门、窗、屏、地棚、壁板、平棊、帐、壁藏等制度。
卷十二雕作制度、旋作制度、锯作制度、竹作制度;
卷十三瓦作制度、泥作制度;
卷十四彩画作制度;
卷十五砖做制度、窑作制度;
第三部分卷十六至卷二十五,功限,相对于劳动定额的计算。
第四部分卷二十六至卷二十八,料例,相当于用料计算。
第五部分卷二十九至三十四,图样,非常真实地表现保存了当时的一批建筑的图。
▲《营造法式卷三十二》二十二天宫壁藏
木构建筑体系作为中国建筑最主要的结构体系,自汉代起经历了一千多年的发展,到北宋初年渐趋成熟。《营造法式》对中国古代木构建筑做了一个总结,是宋辽金时代的建筑百科全书。
▲《营造法式》
《营造法式》的颁行,
对宋代及后世的建筑产生了很大影响。
作为古建大省的山西,
很多古建在构造和样式上,
都与《营造法式》存在着某种关联。
其中,
晋祠圣母殿是宋代建筑的代表作,
也是研究《营造法式》的最佳范例。
其殿堂梁架是中国现存古建筑中
唯一符合《营造法式》殿堂式构架形式的孤例,
大殿前檐八根廊柱上的八条木雕盘龙,
是我国古代唯一保留下来的木雕盘龙,
亦是《营造法式》中的唯一例证。
接下来推出的是,
晋祠博物馆李明芳撰写的文章:
国宝建筑之晋祠圣母殿
▲图源:山西晚报
晋祠历史悠久,文化内涵沉淀深厚,是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距今已有年的历史,经过历代不断地维修与扩大,早已成为一处庙宇兼园林的古代建筑群,而作为祠内主殿的圣母殿是现存最古老的木结构建筑。
圣母殿是整个祠区的主体建筑,建于北宋天圣元年,距今已有近千年的历史,是现在祠区最古老的建筑。大殿庄严古朴,气势宏伟,蔚为壮观,其形制、规模和构筑方法,是我国宋代建筑中的典范,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
圣母殿重檐歇山顶,通高19m,面阔7间,进深6间,平面布置,近似方形,四周围廊,前廊深两间,廊下异常宽阔,大殿“付阶周匝”的做法是我国现存建筑中最早的实例。殿堂梁架采用了“乳对六椽用三柱”形式,是中国现存古代建筑中符合《营造法式》殿堂式构架形式化孤例。殿周柱子均向内倾,形成侧角,平柱至角柱逐渐升高,造成升起,致使屋檐曲线弧度显著,打破建筑轮廓僵直的格调,增加了建筑的艺术美和稳固力。殿顶覆盖多*绿色琉璃剪边,脊上饰各种动物走兽、廊下高悬的楹联匾额,古香四溢。前檐八根檐柱上各置一条木制贴金的盘龙,绕柱飞舞,龙影映入池中,益觉生动。
圣母殿的构架用“材”情况。
“凡构屋之制,皆以材为祖,材有八等,度屋之大小因而用之”的规定,虽然在北宋元符三年(公元年)颁布的《营造法式》中首先提出,但实际调查证明,用一定的标准尺度,作为一座建筑物中各构件的“模数”,在隋唐建筑中已经存在,惟各建筑物中用材大小与建筑物的大小、开间等关系,并不完全统一。因而在早期古代建筑的详细测量中注意其用“材”的情况,对研究宋《营造法式》颁布以前的建筑情况,是十分必要的。
▲图源:山西晚报
01
晋祠圣母殿的用“材”
(1)用材的尺度较小:按宋《营造法式》规定,殿身5间~7间,应用二等材或三等材,即材高8.25寸~7.5寸,以宋尺32cm(下同)折算,应为材高26.4cm~24cm,每分1.4cm,契高11cm,足材高32cm,恰为宋尺一尺。材高21cm折合宋尺6.56寸,相当于宋《营造法式》规定的五等材,应是“殿小三间,厅堂大三间”使用。在实测的宋辽古建筑中,此种情况不多见,除圣母殿以外,还有河北正定隆兴寺磨尼殿,也是殿身五间,付阶周匝的重檐歇山大殿。其材高亦为21cm,契高11cm,与圣母殿相同。其他已知宋、辽建筑中殿身五间的建筑物中,用材最大的为27cm。如蓟县独乐寺观音阁,一般皆为23.5cm。
(2)斗拱中纵横构件用材的厚度不同。从圣母殿中的斗拱构件中可以明显地看出,横向构件如泥道拱、柱头枋、瓜子拱、令拱等构件的厚度多为12cm;纵向构件即挑出的构件如华拱、昂的厚度则增为15.5cm,折合11分°。此种情况还见于晋祠内金大定八年(公元年)建筑的献殿和河北正定隆兴寺内北宋建筑的转轮藏殿两座建筑物中。此外,在山西应县佛宫寺释迦塔中也发现有类似情况。释迦塔建于辽清宁二年(公元年),八角五层,它的各层斗拱用“材”最大为25.5cm×17cm,上下各层都是大小皆有,同一层也不一致。但有一种情况与圣母殿相似,“凡出挑华拱的厚度均保持不小于17cm,挑上横拱及枋子厚多小于17cm”。
斗拱中纵向构件如华拱、昂等构件,属于悬挑构件,其受力较横向构件如泥道拱、令拱、柱头枋等大些。古代匠师依其受力不同,将纵向构件的断面适当加大,即使用足材,一般横向构件使用单材。应该说是一种比较合理的安排。上述圣母殿等建筑中的斗拱,纵向构件不仅使用足材,而且还将厚度适当加大,比一般建筑的设计者考虑得更加周到。此种做法不见于宋《营造法式》,可能是河北、山西等地在当时的一种地方手法。
▲图源:山西青年报
(3)按宋《营造法式》卷四规定“若付阶并殿狭屋,材分减殿身一等,廊屋减狭屋一等,余准此”,据调查所知,有付阶的两座宋代建筑中,即隆兴寺摩尼殿和晋祠圣母殿,都是付阶和殿身用材一致。楼阁建筑中的上、下檐连同平座的斗拱用材,如应县释迦塔、大同善化寺普贤阁、正定隆兴寺转轮藏殿,也是如此。
通过以上对晋祠圣母殿斗拱用材的说明,可见在宋《营造法式》颁布之前,“以材为祖”的模数制肯定已经存在。这种模数制并不如宋《营造法式》规定的那么完善。圣母殿的用材情况仅是一种类型。不过这种纵横构件厚度不同的做法,在宋《营造法式》颁布之后,除了附近地区还沿袭一段时间外,可能由于施工备料复杂而被扬弃。
▲图源:山西青年报
02
梁子用“材”
(1)圣母殿用“材”较小已如前述,它的梁栿断面与宋《营造法式》卷五的规定比较,主要梁栿的高宽比相近。多为3:2,如与梁栿断面的高度比较,绝大多数偏低。主要构件如六椽栿、八椽栿、平梁、阑额等构件,比宋《营造法式》节约近1/3;四椽栿、三椽栿、大角梁等构件节约近1/4。如以断面面积计算,有的要节约一半以上。
以八椽栿为例,按宋《营造法式》卷五规定,应为60×40分°,圣母殿的八椽栿断面尺寸是一端大,一端小。以上最大断面计算为42.1×25分°,比规定梁高减低约1/3,如以平均高度计算,减低将近1/2。如以断面面积计算,实物仅为规定的43%,节约用料一半以上。
又如四椽栿,按宋《营造法式》卷五规定,应为42×28分,此殿的四椽栿实为32.1×18.6分°,以高度计算比规定减低约1/4,以面积计算也节约50%左右。
圣母殿主要梁栿断面尺寸,不仅与宋《营造法式》比较节约很多,与其他古代建筑相比,在长度相同的梁中,其用料也是比较小的。以圣母殿的平梁为例,梁长cm,断面为32cm×24cm,与其他古建筑中长度相近的平梁比较也是最小的。殿身的四椽栿也是如此。
▲图源:山西青年报
(2)圣母殿梁断面的设计,与斗拱中纵横构件依受力不同而采取不同断面的原则是一致的。举例如下:
殿身四椽栿与前廊四椽栿的梁长相近,后者还稍微短一些,这两根梁的受力情况,由明间横断面图可以明显地看出,后者由于童柱所传来的重力,要比前者受力大得多,故这根四椽栿断面就比前者加大了将近1/5,这是完全正确的处理。
(3)殿身梁架中的六椽栿与八椽栿皆为两根材料在内柱缝相接,由于这一排内柱的设置,在平面中形成了“身内单槽”的柱网,在内柱缝设置门窗分割殿内外,使得殿身内没有四周露面的柱子,益增殿内空旷高大的感觉。此种做法,在节约大构件用料方面的效果是很明显的,但更主要的方面应是结合使用的要求而采取的。殿身在外形上虽然是面阔5间进深4间,如果采取五台山佛光寺东大殿那样的“身内双槽”的柱网布置,就需在殿身内仅十米多的净空内再增加一排内柱,现在靠后墙布置的侍女像就被置于柱后,各侍女之间彼此神情相顾的艺术效果就将大为减色。圣母殿的设计者,采取了殿身内无柱的平面,将这一组圣母殿与侍女像的宫廷生活场面,置于一个大的空间之内,确是高明之至。正是出于这种使用上的要求,才采用了“身内单槽”的柱网平面。梁架构造相应出现了现存的这种做法。
圣母殿整体造型绚丽多彩,庄严古朴,气势恢宏,被誉为国内典型的宋代木结构建筑,对于研究和考查宋代的建筑提供了实物依据,是古人留给人们不可多得的历史文化遗产。
▲图源:山西晚报
消息文|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南丽江
论文|李明芳
图|文博中国山西晚报山西青年报网络
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
辑|山西晚报全媒体编辑南丽江
审核|方天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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